在刑事案件中,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在拘留所后,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前,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见到犯罪嫌疑人。自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次讯问之日起,律师可以携带律师执业证书。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,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,至少48小时。
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。被告可以了解案件情况,提供法律咨询;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,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核实相关证据。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。被告人不被监视。
一、从当事人的角度看。
会议权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在调查阶段,在押犯罪嫌疑人失去了人身自由。面对强大的国家公权机关的起诉,他们法律知识非常有限,需要律师的帮助。也就是说,通过会见律师了解自己涉嫌的犯罪、法律规定、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可能的后果,以便及时做出有利于自己的明智选择;同时,犯罪嫌疑人也希望律师能代为申请取保候审,解除拘留,这对于改善自己的状况,维护自己的自由权益非常重要;对于被刑讯逼供的犯罪嫌疑人,律师通过会见律师基本的人身权利所需的。
二、对于律师。
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,是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和辩护的重要任务,是律师参与刑事诉讼、行使辩护权的重要内容。通过会议,律师了解了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犯罪及相关案件,听取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指控犯罪的意见和辩护理由,从而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,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辩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