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官网!

联系电话

18563708776

济南刑事辩护律师
您当前的位置 : 首 页 > 新闻中心 > 公司新闻

济南刑事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履行什么职责?

2021-12-19 03:14:09

济南刑事律师刑事辩护中履行什么职责?辩护权是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,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,人民法院也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。

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,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无罪、罪轻或者减轻、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,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。

刑事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,可以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、技术性鉴定材料,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。

刑事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,可以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,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。

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,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,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收集、调取证据,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。

刑事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,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、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,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。

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,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、代理申诉、控告。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,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

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,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,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。

法庭审理过程中,当事人和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,调取新的物证,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。

被告人、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,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的判决、裁定,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。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,经被告人同意,可以提出上诉。

近期浏览:

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

手机:18563708776

地址:历下区泉城路270号彩云大厦1406

Copyright © http://www.xingbianls.cn/ 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    主要从事于 刑事律师,刑事案件律师,刑事辩护律师 , 欢迎来电咨询! 鲁ICP备18029492号-13   
济南刑事律师手机站二维码

扫一扫 进入手机站

济南刑事律师微信二维码

扫一扫 添加微信